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根据对现场的勘查、技术分析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所出具的法律文书。其依据是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以及相关证据情况,目的是通过对上有识之士材料的分析、判断,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成因,作为最终处理交通事故、分清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大小,以及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确定当事人民事责任的重要证据。这里的事故成因,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 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包括三部分: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基本事实是指交通事故主要的基本情况,包括车辆在交通事故时的行驶状况,机动车驾驶人是否遵守交通规则,车辆的损毁状况,人员伤亡状况以及相关财产的损失等。形成原因,是指交通事故是因何种主要原因造成的,包括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和第三者的原因以及客观原因等。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当事人对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承担,即事故的发生是由哪一方造成的,以及双方各自责任的承担比例等。根据第73条的规定,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应当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进行。这就要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确定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时,一方面要对已取得的证屈打成招的真实性作进一步确认,另一方面要将各种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以得出正确的结论,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形成原因是判定当事人责任的重要的依据,甚至是直接指明 当事人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进行此项工作 时,必须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以事实为根据,以证据为根据,不主观臆断,不偏听偏信,以便对交通事故的革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的分析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即其是证据的一种。这主要是考虑以下几点:一是保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中立地信的需要。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双方为致害人与受害人,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于中产的第三者的地位,不是当事人一方,这种地位有利于其客观公正的收集证据,不受其他影响。二是及时、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需要。如果允许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认定不服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则会导致公安机关将大量的警力、物力用在诉讼之上,有限的警力不能用在道路交通执法上,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造成危害。同时,快速、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将形同虚设。同时,为了保证客观、公正,如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通警察也应出庭接受质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