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中,哪些可以认定为非居住用房

房屋拆迁中,哪些可以认定为非居住用房

文章来源:律师

1、通常以房产证上注明的房屋类型作为判断房屋用途的标准。除房屋类型标明为“住宅”的房屋外通常为非居住用房;

2、对于中途房屋改变用途的房屋性质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A、房产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用房,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B、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作者:律师网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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